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电业局、市经贸委关于宁德市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2〕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宁德电业局、市经贸委制定的《宁德市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服满意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
宁德市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方案
宁德电业局 市经贸委
2012年8月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提升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保障居民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12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用电问题,进一步加强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得上电、用得起电、用得好电。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未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未能履行供电服务责任的供电企业,及时披露并依法依规处理。
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电力供需状况、电网结构以及负荷特性,各供电企业要制定完善的保障人民生活用电措施。
(二)工作目标
切实做到“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六个必须”,规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行为,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一个维护”: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个保障”: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准确计费和收费;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得到报装接电。
“六个落实”:落实有序用电有关规定,不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落实居民的用电计量准确,收费无误;落实保障性住房及时报装接电;落实电网企业及时报送有序用电方案;落实人民群众投诉渠道畅通;落实监督整改处置机制,对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个必须”:必须有一个有序用电方案;必须有一份事前计划停电通知告示;必须有一套故障抢修制度;必须有一套用电报装规范;必须有一张明细电费单;必须有一个畅通的投诉平台。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2012年底前,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偏远海岛无电村问题。
(二)分三年全面完成全市“一户一表”改造任务。
(三)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各级供电企业主动对接属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项目,实现优先保障、优化流程、优选方案、优质服务,不发生因供电服务原因拖延住房交房现象,各级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配套费按不高于标准的9折收取。
(四)增加配电网建设投入,提升供电质量。合理安排不同电压等级电网投入比例,解决有电“送不出、落不下”问题,力争我市城市、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居民端电压合格率指标高于国家、省里“专项行动”指标要求;基本解决居民用户低电压问题。
(五)增加居民缴费便利性。开展城市中心地区居民用电“十分钟”缴费圈、农村地区行政村“村村有缴费点”建设,各县(市)实现3种以上缴费方式。规范供电计量和欠费停电行为,执行欠费停电预告制度,补缴后实现24小时内恢复供电。
(六)全力保障居民生活,提升有序用电精细管理,力争对居民用电做到不拉闸不限电。
(七)开通居民用电快捷和网上办理业务,于今年在全市供电系统内开通居民用电网上报装业务。
(八)建立故障检修快速响应中心机制,建立监管投诉12398与95598服务热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故障抢修管控,缩短居民用户故障响应时间。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宁德市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奶康任组长,宁德电业局局长黄海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贸委、住建局、物价局、宁德电业局、质监局等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宁德电业局。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也要明确牵头单位,组成工作小组,推动居民用电满意工程的实施。
(二)资金保障。2011至2014年期间加大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入。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做好无电村及未“一户一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各供电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三年内逐步增加城市、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力度,提高配电网投资占电网总投资的比重。
(三)技术保障。充分利用年底将投运的省电力公司业务报装系统及“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与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报装流程。
(四)宣传保障。加强居民用电满意工程宣传,提高居民参与度,扩大为民办实事效果,落实各项宣传措施。
四、监督、检查和评估
(一)聘请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在2012年和2014年分别开展居民用电满意度调查。
(二)2012年底对解决无电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12年至2014年每年对上年配电网建设和“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进行检查评估。
(三)2014年底市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提交专项评估报告,提出建立居民用电满意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